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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的應用和解讀,一不小心一不查,就會有曲解有錯誤的可能,是中國字太奧妙,還是太含糊Y同學曾分享過一篇「複詞」的連結網頁,其中有一段就說到:

『偏義複詞:偏重其中一個字的意思的複詞。(二個字,只含有其中一個字的意思)

△曾不吝情「去留」:只有「去」意(離開),而無「留」意。

△「忘懷」得失:忘懷(=忘記),只有「忘」意,而無「懷」意。(忘記,也是偏義複詞,只有「忘」之意,沒有「記」之意)』

 

一笑泯恩仇,也是同理,只有「」意而無「」意,因」不用「

窗戶,單指,沒有」之意

 

最近好奇一句: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。」的出處,查說是來自明朝或是清朝的一句俗語,民間流傳的,那就難怪了,想古訓應該也不會如此的教訓後人!再連想到公與私,以往聽人說過或看到過,說「公」也有八分私!或有說八分公兩分私!簡直是各說各話見仁見智嗎(有上當的感覺)網上蒐尋一下,原來全不是那回事,述如下

『“公”字最早见于甲骨文,金文形体与之基本相同,看上去均从八,从“口”。其实,“公”字并不从“口”,“口”为古“私”字。《韩非子•五蠹》:“古者仓颉之作书也,自环者谓之私,背私谓之公。”
《说文解字•八部》:“公,平分也。从八,从厶。八犹背也。”许慎沿用了《韩非子》的解释,认为“公”由“八”和“厶”两字构成。“八”字两笔向着相反的方向,古人取相背之义。《说文解字•八部》:“八,别也。”从“八”的字多有“分开”的意思。如“分”,表示用刀分物;“半”,表示把牛分成两半;“介”,表示人各有界限。“分开”就是相背离、相对立。“厶”,古“私”字,像往自己身边环绕之形,即一切为自己打算为私。“八”、“厶”合起来的意思是与私相背、相对立。反对私,即不为自己打算,一心为公。』

看來只能怪自己不學無述了!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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